山东易算合同编号作废声明
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。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而合同签订后是可以对合同进行作废的,而合同作废是指合同无效的情形,合同无效后对当事人不再具有约束力,合同作废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的情形,作废合同的最好出具作废的声明,以免因合同作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鉴于为了业务开展需要,应授权服务机构要求,我司对以下编号作废:
合同编号:2019-04-23、2019-04-09、2019-04-26
于上述编号的合同=作废,我公司不对任何企业关于上述合同的任何内容负有任何义务。
任何企业针对上述编号合同的内容,向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,我公司均不认可。
如市场上出现相同编号的声称有效的合同,均属伪造及冒用,一律不对我公司产生约束力,我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特此声明!
山东易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2019年7月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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